委员会

椅子:
桑德拉·希伯特  机构评估和学术合规主任

教师代表:
科特·古德温 技术副教授/汽车修复
凯尔西·戈塞特·丹尼斯 艺术摄影副教授 & 设计
Dr. 维姬·施密特 教育学教授

员工代表:
克里斯蒂·保尔森 ERP管理器
杰米·普杰斯基 负责最靠谱的网赌软件和归属感的副院长

学生代表:
娜塔莉亚·阿伦斯 大三,双学位,数字媒体:视觉艺术 & 平面设计

依据职权:
阿曼达·古铁雷斯 教务长

院校评估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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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名字 
院校评估委员会
  2. 目的 
支持和培养一种评估文化,以改善专业实践和促进学生的学习
  3. 委员会的组成 成员资格,选拔标准 
首席学术官(无投票权)
代表所有学部的三名教员(有投票权)
三名单位成员代表(有投票权)一名学生(有投票权)机构研究/评估副院长(有投票权)选择会员的条款及程序
    机构研究/评估副院长. 学院和单位代表由本届评审委员会邀请并接受,任期三年. 目的是每学年不超过一名教员代表和一名单位代表轮流离开委员会. 学生代表每年由学生会推荐,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 任何职位不禁止重新推荐. 任期通常从5月1日到4月30日.
  4. 委员会主任或领导 
机构研究/评估副院长将担任主席. 评估委员会的一名成员将担任委员会的秘书.
  5. 会议过程 
会议将根据主席的要求举行, 按照所需的时间表迅速处理所需的议程. 委员会的决定由委员的多数票作出. 所有会议都要做记录. 笔记将开放,并提供给所有教师/工作人员的要求.
  6. 委员会收费-职责 & 岗位职责
    1. 监督评估系统的有效性,并通过适当的途径提出改进建议
    2. 定期管理和/或协助机构评估
    3. 汇总报告并与相关利益相关者(主席或主席指定人员)共享
    4. 确保反馈和适当的评估数据分配给适当的利益相关者
    5. 监督准备工作,必要时审查年度机构和项目评估报告
    6. 为改进整个机构的项目提出建议
    7. 准备战略规划所需的报告
    8. 协助促进院校的认证程序
    9. 对部门和单位的评估报告进行评估和反馈
    10. 监督、准备和审查其他需要的报告
  7. 报告关系:
委员会主席向首席学术官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其他机构办公室和学院人员提供建议.   评估委员会将决定适合全校范围报告的机构评估部分,并与首席学术官共享.
  8. 上诉过程
    任何希望质疑政策或委员会建议或敦促就此类问题举行更广泛听证会的教职员工都应首先向委员会表明自己的愿望. 如果教师/工作人员和/或委员会认为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将根据院校政策谘询首席学术官,并适当转介予院校管理机构.
  9. 修改的过程
    章程可通过以下程序更改:

    1. 这些章程中包含的职位名称可以由首席学术官根据他/她的权力或由评估委员会根据自己的权力进行更新.
    2. 对这些附例的修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一读,然后在其后的任何会议上采取行动, 前提是该行动项目至少提前48小时作为议程项目宣布.  评议委员会对建议进行审查,对变更事项进行表决,报最终批准.